这时候再看,总算像个能正常对话的生物了。
他看起来像衰老的婴儿,给人种又老又年轻的感觉。皮肤皱巴,头发白得像初雪。眼睛倒是挺大,里面透着种说不清的混合情绪——狡黠有,疲惫有,还有一点点“我刚才是不是差点被洗秃噜皮”的心有余悸。
他自称尼斯·普克,是一位古老的家神。
据他交代,很久很久以前,他服务过很多家族,最后一代是一个显赫的东欧巫师家族。
那时候日子过得相当滋润:牛奶管够,炉灶边有专属床位,逢年过节还能蹭点礼品。那些巫师对他不错,他也尽心尽力守护家宅,双方合作愉快。
但后来,那个家族没了。
这很正常,巫师也不是永生的。有的死于决斗,有的死于黑魔法反噬,有的只是单纯活到岁数了,还有的跑去别的国家探险,然后再也没回来。
总之,人没了,宅子空了,老普克也就地下岗,慢慢陷入沉睡。
结果这次醒来,天塌了。
连老宅子都无了。
可能是被二战时期的炮火夷平了,也可能是在赫鲁晓夫时代被推平盖筒子楼了。总之,他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家神——这身份听着都拧巴。
普克到处溜达,在寒风中瑟瑟发抖,指望能再找到一个巫师家庭,重操旧业,发挥余热。
丫丫听完他的叙述,歪着头点评:“听起来怎么像家养小精灵?”
普克当时正捧着一杯热牛奶喝着,听到丫丫的话,他抬起头,一脸茫然:“什么是家养小精灵?是某种新的家神品种吗?”
“不,是巫师们的奴隶。”
丫丫用魔法在空中投射出一个家养小精灵的幻象——那是一个穿着枕套、身材矮小、大眼睛、看起来唯唯诺诺的生物。
“他们世世代代为特定的巫师家族或机构服务。没有工资,没有假期,没有尊严。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,哪怕是叫他们自己打自己耳光。只有当主人赠送给它们一件衣物时,它们才能获得自由。”
普克盯着那个幻象看了一会儿,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深深的鄙夷。
“奇怪的生物。”他摇摇头,又喝了一口牛奶,“卑贱的生物。”
他放下杯子,用那只干枯的手整理了一下衣领——虽然那件旧工装实在没什么可整理的——但他在努力找回一点属于“神”的尊严。
“我敢说,他们绝对比不上普克。我可是家神!我是家庭的守护者,是和家主平等契约的伙伴,我可以选择服务谁,也可以选择离开!”
那表情,三分自豪,两分不屑,还有九十五分是“还好我不是那种丢人玩意儿”的庆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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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任务小队后续的魔法测试和分析,普克的话大概率是真的。
他应该是某种旧神,或者某种传说生物。就像那些从东欧涌入伦敦的古老吸血鬼一样,是上一个时代残留下来的活化石。
说到吸血鬼,就不得不提一句:那帮从东欧跑路过来的老派血族,和英国本土的现代吸血鬼完全是两个物种。
英国那帮在魔法部眼皮底下混了几百年的同类,早已被驯化得像绵羊一样温顺,严格遵守《保密法》,饿极了只能去医院偷血袋维生,活得那叫一个憋屈。
东欧来的老家伙对此嗤之以鼻。
用德古拉的原话来说:“当我在大地上以神的名义行走时,魔法部还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。他们有什么资格来管我?”
霸气侧漏。虽然被伦敦塔里那道白光打得满地找蝙蝠。
不过,这个普克和德古拉不同。
他是完完全全的善良秩序阵营。他的追求朴素得像家政人员:找个巫师家庭寄居,用做家务换取居住权。洗衣做饭看孩子,顺便给主人家添点好运。多好,多和谐。
本来这事儿挺简单。
但泰斯多问了一句:“你为什么非要找巫师?普通人家不也有房子吗?这世界上普通人多得是。”
普克放下牛奶杯,眼神开始躲闪。
“凡人……寿命太短。我不